資管新規獲通過 資管新規對股市、債市、金融機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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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資管新規獲通過,那么資管新規對股市、債市、金融機構的影響有哪些?
時隔五個多月的時間,牽動著百萬億元市場的資產管理行業監管新規正式版終于來了!
根據央行最近披露的數據來看,截至2017年末,我國金融機構資管業務規模達到了100萬億元。
那么正式出臺的資管新規到底對市場有何影響,來看專家們怎么說?
中融信托常務副總裁游宇表示,正式稿仍然秉承了征求意見稿的原則和思路,但卻是根據市場形勢做了一些調整,變得更務實也更專業,預計對市場不會有劇烈影響。另外,正式稿有一些正面的超出預期的調整。比如,過渡期到2020年底就超出了此前市場預期,這給了市場和各類資管機構更長的反應時間,也更切合實際,有利于減少市場波動。
中行投行與資管部副總經理王衛東表示,我國的資管業務發展到現在階段,需要去重新審視過去的發展路徑和規劃未來的路徑,在此背景下,資管新規的出臺非常有必要。整體而言,央行基于資管市場發展的特點和現狀,跟行業內專家學者、市場參與者等做了非常充分的溝通和分析,央行也是充分吸收了合理化的建議,借鑒了成熟市場的一些規則制度安排。在轉換的過程當中,需要金融從業人員能夠站的更高、看得更遠去審視業務發展的前景,行穩致遠,同時也更有利于整體的風險防控。
對股市、債市帶來哪些影響呢?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表示,對股市而言,凈值化管理等監管政策對二級市場短期可能會造成一定的沖擊,長期來看,資管新規追本溯源,最終資金會重流A市場,有利于其長期健康發展。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趙亞蕊表示,以往的資管產品會借助信托通道以及多層嵌套方式流入股市,在去通道化背景下,這部分資金將面臨清出的壓力,短期內可能會出現入市資金減少的情況。但長期來看,市場規范程度提升,有助于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潘向東表示,由于新規的主要意圖在于徹底清除監管嵌套、打破剛兌,統一杠桿監管,禁止資金池運用,防范流動性期限風險以及跨行業、跨市場風險傳遞,實施穿透式監管。打破剛性兌付和凈值化管理短期可能引發不規范產品的清退,對債市而言,短期看,會放緩對債市的配置資金,但債市經過2016年底以來的深度調整,其對強監管的預期已經充分吸收,繼續大幅調整的概率偏低,因市場情緒波動,短期有回調的壓力。但長期看,資管新規主要針對非標融資,隨著監管趨嚴,非標向債券等標準化資產的配置需求也會增加,因此債市走勢最終還是仍將取決于經濟基本面。
王衛東表示,從邏輯上來講,資管新規并沒有改變債市、股市的運行規則,資金的供需情況也不會馬上出現變化。因為本身資管業務有一個存量,同時在過渡期內流量還會繼續存在。另外,符合新規的業務也會很快的推出來。從整體來講,市場對新規的預期已經比較充分,因此不會有特別大的變動。
對金融機構帶來哪些影響呢?
一、對銀行理財的影響
浙商銀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朱永利表示,人們最關心的要數銀行理財產品會有何變化。新規之下,保本理財和承諾收益的產品將消失,理財產品將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源。通過凈值化的管理,人們都能清楚產品的風險大小,知道自己的收益空間,也將逐步建立起“買者自負”的投資理念。一方面對銀行的投資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在信息披露更透明的背景下,也要求投資者改變過去的投資習慣。這對于行業發展來說是積極和健康的,有利于市場及其參與者更加成熟。
潘向東表示,短期內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由于打破剛兌,資金一部分會回流傳統儲蓄業務,同業、零售理財產品規模會縮小。長期來看,對于商業銀行開展理財的激勵在下降,回歸傳統儲蓄貸款業務的概率較大。對于信托而言,通道業務將會徹底退出,通過資金池和委外等方式業務多層套嵌的模式將不可持續,投向地方平臺和房地產的資金將會減少,短期影響業務收入,規模也會出現一定程度收縮。
王衛東表示,短期內,需要銀行快速從產品端、服務端和系統端進行相應的更新改造,根據新規要求去創新和運作新產品。從長期看,需要以更加專業化水平和能力去做好資管業務。下一步,包括專業性的資產管理的人員、組織架構、風控技術、智能的科技體系手段,需要有一些長期布局和資源投入。從規模上,相當于換了一種業務模式。原來業務規模肯定是要有所下降,因為本身也要求不符合新規的產品規模下降。但與此同時,會去做更多符合新的市場監管規則,也符合投資者的投資需求,結合市場動態變化的產品。因此,從簡單方向來講,應該說是此消彼長的一個過程。
二、對信托的影響
游宇表示,對信托公司來說,短期內更多的還是心理上的沖擊。資管新規中提到的去除剛兌和杠桿控制資金池、消除嵌套等一系列的要求,都是信托行業的要求。在資管行業中,信托公司是歷史最悠久的資管機構,經過將近40年發展,監管規制、監管管理辦法是最全且經驗最豐富的,自身有一個金字塔狀從上到下系統的管理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反而對信托公司是一個好事。”
資管新規的出臺是把信托公司原有的限制擴大到了整個資管行業,拉齊了監管標準,這對信托公司并無壞處,大家都在同一個標準下和起跑線上做業務。另外,各金融機構回歸自己本源,專注自身業務。“資管新規給我們的一個引導,統一標準和措施,大家各歸本源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三、對券商資管的影響
潘向東表示,對于券商資管有利于投研能力較強的自營業務的規模擴大,集合理財的一些高杠桿、通道業務產品會逐步退出。對公募基金的沖擊主要是貨幣基金的影響,面臨一定的贖回壓力,引發公募基金規模縮水,但是長期來看,憑著豐富的投資經驗,規范管理后反而會進一步增長。
四、對保險資管的影響
東方金誠首席分析師徐承遠認為,新規保險資管業務的發展構建了公平的競爭環境,保險資管公司受托資金市場份額有望上升。在資金來源方面,保險資管市場占比有望上升。保險資管公司作為傳統的穩健型的投資主體,無論是傳統的保費受托管理業務,還是主動第三方資產管理業務,保險資管嚴格的風控措施和穩健的投資風格都將使其成為一些對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資金首要考慮的投資標的之一。從投資端來說,相對于其他資管機構,保險資管有比較優勢。保險資管本身處于較為嚴格的監管環境之中,資管新規消除嵌套、凈值化管理等規定對保險資管投資渠道和方式影響較小,相對于其他資管機構來說,保險資管受沖擊最小,業務開展基本不受影響。
五、私募基金迎重大發展契機
星石投資首席執行官楊玲表示,征求意見稿中,并未列示私募投資基金是否適用,《意見》中明確列示,在私募投資基金法律法規中無明確規定的,適用該意見,再度確立了私募投資基金在資管行業的重要位置和合法地位。
《意見》還指出,資管產品可以再投資一層資管產品,且“私募資產管理產品的受托機構可以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就是說,明確允許銀行委外資金或其他資管產品,投向私募基金,對真正有投資管理能力的私募機構無疑是重磅利好,過去私募由于不是持牌機構,處在尷尬地位,大多只能用通道模式跟銀行合作,如今,雙方的合作有了法規的支持,私募可逐步走出灰色地帶,可以說,《意見》為雙方未來直接合作打開一扇窗。
讓我們再來回顧一下
新規都有哪些重大改動呢?
一、銀行資管子公司落地可期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托、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二、合理設置過渡期
將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對過渡期結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標等存量資產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導金融機構轉回資產負債表內,確保市場穩定。
三、養老金產品不適用資管新規
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規則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布規則發行的養老金產品,不適用本意見。
四、合格投資者要求嚴格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
五、公募投資范圍放款、支持私募投資債轉股
公募產品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公募產品可以投資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私募產品的投資范圍由合同約定,可以投資債權類資產、上市或掛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含債轉股)和受(收)益權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產,并嚴格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鼓勵充分運用私募產品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六、凈值化管理要求更為細致
金融機構對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實行凈值化管理,凈值生成應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及時反映基礎金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由托管機構進行核算并定期提供報告,由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確認,被審計金融機構應當披露審計結果并同時報送金融管理部門。
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以攤余成本進行計量:
(一)資產管理產品為封閉式產品,且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資產管理產品為封閉式產品,且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采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
金融機構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凈值,應當采用適當的風險控制手段,對金融資產凈值的公允性進行評估。當以攤余成本計量已不能真實公允反映金融資產凈值時,托管機構應當督促金融機構調整會計核算和估值方法。
金融機構前期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加權平均價格與資產管理產品實際兌付時金融資產的價值的偏離度不得達到5%或以上,如果偏離5%或以上的產品數超過所發行產品總數的5%,金融機構不得再發行以攤余成本計量金融資產的資產管理產品。
從市場角度來看,業內專家表示,資管新規核心內容就看三點:資金池剛兌如何打破、監管嵌套如何規范、非標問題怎么處理。
那我們就來看看,這幾點新規中是怎么說的。
一、資金池
《意見》在禁止資金池業務、強調資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基礎上,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產品久期管理,規定封閉式資管產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以此糾正資管產品短期化傾向,切實減少和消除資金來源端和運用端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此外,對于部分機構通過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只資管產品變相突破投資人數限制的行為,《意見》明確予以禁止。
為防止同一資產發生風險波及多只產品,《意見》要求同一金融機構發行多只資管產品投資同一資產的資金總規模不得超過300億元,如果超出該規模,需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二、剛兌
首先,在定義資管業務時,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
第二,引導金融機構轉變預期收益率模式,強化產品凈值化管理,并明確核算原則。
第三,明示剛性兌付的認定情形,包括違反凈值確定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委托其他機構代償等。
第四,分類進行懲處。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糾正并予以處罰。此外,強化了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責任和報告要求。
三、嵌套及通道
為從根本上抑制多層嵌套的動機,《意見》明確資管產品應當在賬戶開立、產權登記、法律訴訟等方面享有平等地位,要求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平等準入。
同時,規范嵌套層級,允許資管產品再投資一層資管產品,但所投資的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產品,禁止開展規避投資范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業務。
考慮到現實情況,投資能力不足的金融機構仍然可以委托其他機構投資,但不得因此而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公募資管產品的受托機構必須為金融機構,受托機構不得再進行轉委托。
四、非標
《意見》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應當具備以下特征: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記、獨立托管、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在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上交易等。具體認定規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
非標具有期限、流動性和信用轉換功能,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規避了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領域,影子銀行特征明顯。為此,《意見》規定,資管產品投資非標應當遵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有關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等監管標準,并且嚴格期限匹配。
作出上述規范的目的是,避免資管業務淪為變相的信貸業務,防控影子銀行風險,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在規范非標投資的同時,為了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還需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
本文由東方銅牛網愛資管新規小編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